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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3210-2015 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海蜇(Rhopilema esculenta)及黃斑海蜇(Rhopilema hispidum)等食用水母經鹽礬提干的非即食的加工制品。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應于本文件。
頭血 head blood
海蜇頸部、口腕部(即海蜇頭)的分泌物。
要求
原輔料要求
鮮海蜇不得有腐壞變質或被污染的現象。
食用鹽應用符合 GB 5461 中的規定。
硫酸鋁鉀(鉀明礬)應符合 GB 1895 中的規定。
生產用水應符合 GB 5749 中的規定。
感官要求
鹽漬海蜇皮的感官要求見表1。
鹽漬海蜇頭的感官要求見表2。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3的規定。
凈含量
凈含量應符合 JJF 1070 的規定。
安全指標
安全指標應符合 GB 2762 的規定。
試驗方法
鹽分
按 SC/T 3011 的方法測定。
SC/T 3011-2001 水產品中鹽分的測定
京都電子KEM 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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