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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1195-2017 調味食品配料精膏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調味食品配料精膏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調味食品配料精膏的生產、檢驗和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調味食品配料精膏 seasoning food ingredients fine paste
以各種食品配料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食用香精,經過調配加工得到的用于食品加工或餐飲的半固態(醬/膏狀)調味產品。
技術要求
主要原料和輔料(可全部或部分添加)
香辛料
應符合 GB/T 15691 規定。
食用鹽
應符合 GB 5461定。
味精
應符合 GB 2720、GB/T 8967 的規定。
食用香精
應符合 QB/T 2640、QB/T 1505 的規定。
小麥粉
應符合 GB 1355 的規定。
食用玉米淀粉
應符合 GB/T 888 5的規定。
麥芽糊精
應符合 GB/T 20884 的規定。
白砂糖
應符合 GB/T 317 的規定。
酵母抽提物
應符合 GB/T 23530 的規定。
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
應符合 SB 10338 的規定。
其他原輔料
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質量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
食品添加劑品種及添加量應符合 GB 2760 規定。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 14881 的規定。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感官要求規定。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食品安全指標
應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試驗方法
食鹽含量的測定
按 GB/T 5009.44 規定的方法測定。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氯化物的測定
氨基酸態氮的測定
按 GB/T 5009.39 規定的方法測定。
本標準的4.2氨基酸態氮部分于2017年3月1日,
被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氨基酸態氮的測定 代替。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氨基酸態氮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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